约谈指出,玉林市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态度消极,措施不力。
玉林市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态度消极。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对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时,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甚至在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消极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性质恶劣。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其中横塘断面氨氮、总磷浓度较2016年同期分别上升141%和83%。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V类。2017年底前区域内应建成投运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3个未建成投运,已投运的普遍运行不正常。7个工业园区有5个未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重滞后。
专项督察还发现,玉林市对银亿科技矿冶公司露天堆存220万吨含镍废物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北流日用陶瓷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处理效果,部分企业生产废水通过厂外沟渠直排圭江支流或农田;2017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甚至于2017年12月还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站点正常工作。
约谈指出,宜春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流于形式,有关企业环境违法严重,影响恶劣。
专项督察发现,宜春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2016年7月督察组交办的宜春市远大化工异味扰民问题,至今未彻底解决,而且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又在新建居民住宅;瓷土企业扬尘污染问题督察整改不力,现场抽查4家企业,均未达到整改要求;陈坊养猪场污染河流问题也未有效整改,氧化塘防渗措施仍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周恒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整改流于形式,仍然存在偷排污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