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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布1—4月74城空气质量状况

2018-05-23 12:1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生态环境部今日发布2018年4月和1—4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4%,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5%。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PM10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

4月,74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唐山、邢台、石家庄、太原、常州、扬州、邯郸、北京、廊坊和保定市(并列)。1–4月,后10位城市依次是:邢台、石家庄、西安、邯郸、唐山、保定、太原、郑州、徐州、沧州市。

4月,74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珠海、深圳、舟山、中山和惠州(并列)、贵阳、厦门、丽水市。1–4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厦门、丽水、深圳、福州、惠州、珠海、台州市。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0%,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PM10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9.1%,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PM10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

北京市4月优良天数比例为56.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 PM2.5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8%;PM10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5%。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7%,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PM10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7%,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PM10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1–4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7%,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PM10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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