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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停车费 收费新规加速车位周转

2018-05-16 09:26:0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占道停车场情况如何?在东直门内大街南北两侧停车场,记者看到,停车标识牌也已按新规进行了修改,写着“小型车7时到19时首小时内每15分钟收费2.5元;19时至第二天7时每两小时收费1元。”该停车公司负责人说,这里餐饮业比较集中,傍晚6时到凌晨2时车比较多。夜间停车时段延长了两个小时,因此傍晚7时来这儿吃晚餐的顾客能享受“两小时收费1元”的低价夜间停车费。

自5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停车计时收费有关政策:所有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对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车辆均不得收费。昨天,市发改委价监局和东城区物价所的执法人员在东城区多个停车场内开展执法检查,结果显示检查的停车场均符合新规。市发改委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不满一个计时单位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牌是否规范,占道停车场夜间时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修改;是否存在按高于明码标价牌标示价格收取停车费的行为等。

执法人员称,针对停车企业没有执行新规的现象,执法人员首先会责令警告,如果再次发现价格违法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将其违法情况记入企业信用系统,同时通报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占道停车收费违规问题,当无法准确计算违法所得时,一般处罚为5万元至50万元不等,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罚200万元。

此外,市发改委正在和交通、城管部门探讨联合惩戒措施,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对停车企业的资质和信用严加管理。停车乱收费一直是群众举报的热点。自5月1日新规实施以来的半个月内,相关价格举报案例达到1222件,咨询超过3000件。举报的三大类问题分别是不满一个计时单位进行了收费;夜间时段没有按新规进行调整;部分停车场没有按照明码标价牌进行收费。不过,东城区物价所负责人介绍,举报案例中大部分为无效举报,部分消费者对停车收费新政了解得不太准确。市发改委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停车乱收费问题要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投诉、举报。(记者 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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