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很多行人还不知道这一做法。在深圳工作的白领王强就发现,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与宝华路路口,一次红灯期间(50多秒钟),单条人行道上仍有10人左右闯红灯。“这是一个人流量很大的路口,大家容易凑齐一波人一起闯红灯。这里有大屏幕和拍摄设备,但毕竟是刚装上,估计多数人还不知道。”王强说。另一方面,引入高科技手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交通秩序,不是为了惩罚。专家分析,这也意味着“刷脸”执法等尝试短时期不太可能规模化推行。
采用新技术也要同步立规矩
“刷脸”提高了执法的精准度,随之也引发了关于隐私保护的争论。再加上一些地方实行或计划实行闯红灯个人信息曝光、闯红灯与信用状况挂钩等措施,更加剧了人们的担心。
对此,深圳方面回应称,“刷脸执法只是一种取证手段,类似于对机动车识别车牌,有专门的管理系统,并不是将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布,不会公布交通违法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也不提供查询,只有在当事人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查看相关违法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建议相关的信息收集和曝光行为应该让公民事先知情并征得同意。“‘刷脸’执法的前提是完成对行人的信息收集,将信息整合成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并且与既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比对。这种做法不仅成本巨大,而且确实对公民隐私保护有所影响。”朱巍对本报表示。
“刷脸”执法引起关注,一个更大背景其实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日益向消费者索取更多的个人精准信息,包括面部、指纹等生物信息。无处不在的信息搜集和时有发生的信息曝光,触发了更多关于隐私得不到保护的焦虑。专家认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无论相关机构,如交管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还是大量的商家,如网购、外卖企业等,几乎每天都在搜集大量信息。过去,这种信息以静态为主,如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状况、居住及财产状况等等。现在,“刷脸”执法等做法则扩展到动态信息,掌握了诸如行为轨迹等敏感信息。一些人因而觉得紧张是正常的。
朱巍表示,社会管理采用新技术,同时要立好规矩、划定红线,加快研究并制定有关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之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自我保护,比如不随便透露微信账户,不轻易尝试新的支付方式。企业也应该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退出权利,比如在消费者删除账号后不再使用其相关数据。管理机构也应处理好管理与保护的关系。
李 婕 张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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