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1市最新通报!多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
4月4日,记者从河北邢台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获悉,2017年至今年3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共立案4981件,处分4333人,移送司法机关10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79人、乡科级干部975人,其中仅去年扶贫领域就立案482起、处理435人。
4月4日,邢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邢台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重大典型违纪案件,以促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对照反思,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这九起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分别为:
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原主任宋增志、原副主任冯春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案。2010年至2015年,宋增志利用职务便利受贿408万元。冯春华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3.5万元,并为其亲属安排工作。经研究决定,给予宋增志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给予冯春华开除公职处分;将其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分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内丘县政协原副主席、水务局原局长梁大友,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尉春常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案。梁大友于2010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247.9万元;2014年套取工程款30万元。尉春常2008年至2014年贪污66万元,索贿、受贿75.9万元;2013年至2014年入股开办砂场获利,低价购买管理对象沙子。经研究决定,给予梁大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尉春常开除党籍处分;将其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分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市卫计委原调研员杨献平等人违纪案。2016年12月13日,杨献平和法监科科长郝长彦带队考核临城县计划生育工作,分别接受临城县卫计局副局长李秀丽送给的现金5000元、3000元,杨还接受临城县黑城乡党委书记王国峰送给的现金3000元;考核组另四名成员也分别收受临城县相关单位给予的现金。经研究决定,给予杨献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副处级重新核定退休待遇;给予郝长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秀丽、王国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考核组其他4名成员、临城县有关部门6名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总工会主席赵玉臣严重违纪案。2004年至2015年,赵玉臣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为7名亲属安排工作、谋取人事利益;2010年5月,安排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一辆帕萨特轿车,2011年3月转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仍违规长期使用该车。经研究决定,给予赵玉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南宫市总工会主席职务,按副主任科员重新安排工作。
五、任县辛店镇原镇长孙宏亮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案。2010年至2017年,孙宏亮长期与朱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受贿30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孙宏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巨鹿县扶贫办原主任程蕴昭严重违纪案。程蕴昭不正确履行职责,2016年挪用48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寻虎村美丽乡村建设;对崔寨村蔬菜大棚项目把关不严,造成63.2万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7.6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崔寨村150万元连栋温室项目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在开展电商扶贫项目中,未经政府采购购置111台电脑。经研究决定,给予程蕴昭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使用。
七、威县扶贫办原主任刘宝华、原副主任王廷彪严重违纪案。刘宝华失职失责,导致县扶贫办在2013年至2016年扶贫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执行公开招投标1103.3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1480.6万元;违规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修车费、住宿费等19万元;虚报培训开支9万元。王廷彪2012年至2014年对何家庄等6个村的扶贫项目申报验收把关不严,致使79.9万元国家扶贫资金被骗取。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宝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廷彪开除党籍处分。
八、清河县政协原秘书长张国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2017年9月5日下午,张国酒后驾车行至县城某蔬菜市场时,与正在执法检查的县城管队员李某、田某产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张国殴打其二人并将田某手机摔坏,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县政协秘书长职务,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南宫市郝屯村原党支部书记郝明玉等14人严重违纪案。2012年至2015年,南宫市郝屯村党支部书记郝明玉,杨井村党支部书记杨金通,苏三村党支部书记闫玉君,张张凡村党支部书记张风欣,李吴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聚,鞠吴村党支部书记鞠英俊,东九宫村党支部书记李后伍,大石柏村党支部书记刘胜民,小刘家庄村委会副主任刘金尧,侯狼冢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张林泽,铁佛头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吕成旺,杨井村委会主任杨兴路,德演宫村党支部委员肖振桥,苏四村委会副主任马振林,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28万余元。郝明玉、杨金通、闫玉君、张风欣、李文聚在村民申报危房改造中把关不严,致使6.2万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被骗取。经研究决定,给予郝明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杨金通、闫玉君、张风欣、李文聚、鞠英俊、李后伍、刘胜民、刘金尧、张林泽、吕成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杨兴路、肖振桥、马振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