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文物构成犯罪将被追刑责
修改后处罚细则变为两条:不遵守本办法拍摄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拍摄,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此外,拍摄单位损毁文物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拍摄单位损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删除了“未经批准擅自拍摄和更改拍摄项目的,由文物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收缴非法录制的胶片、磁带,按拍摄时间计算,每小时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及“擅自向未经批准的拍摄单位提供文物、资料及拍摄场地的,由文物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赵婷婷)
原标题:鄠邑区一村民不听劝阻在文保单位吸烟 被行政拘留3天 据鄠邑警方介绍,2018年1月1日14时30分许,公输堂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祈南村公输堂内闹事。
图为尚贤坊仅剩靠近淮海中路的两排房屋,北侧两排建筑已被彻底拆除。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1月19日,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尚贤坊两排石库门房屋“被拆”的消息,引起上海民众关心和舆论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