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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布2017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2018-03-30 17:2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七、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查处淮阳县格林斯达生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溶肥料案

2017年4月,湖北省襄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湖北楚香隆农业生态合作社投诉,称其在襄州区峪山镇种植380亩梨树,因使用“小蜜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梨树花苞、花柄全部脱落,经济损失158万余元。经调查,上述肥料由淮阳县格林斯达生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经鉴定其氨基酸、锌、硼等有效成分不合格。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农业局查处吴某才等人违法销售无证肥料产品案

201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农业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购买的“祥桂”牌复合微生物肥料可能是假肥料。经调查,上述肥料产品生产厂家为广西德天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该产品未取得肥料登记证,且肥料抽检结果与标注值严重不符。吴某才等人以农业技术培训班、“农业专家”授课等名义,将上述肥料吹嘘成“高科技新产品”,并采用免费赠送肥料、免费提供午餐等方式进行推销,900多名参加培训的农户中有212名农户购买了“祥桂”牌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共计143.4吨,支付肥料款30.6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所有涉案嫌疑人均已被抓获,追回35万元涉案款,并如数退还受骗群众。

九、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农业局查处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16年6月,河南省农业厅陆续接到农资经销商举报,称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肥料有质量问题,因该企业位于南阳市桐柏县,遂将案件转桐柏县农业局办理。桐柏县农业局会同县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至周口市的“新鲁西丰”化肥(玉米肥)质量检测不合格,涉案金额89万元。2017年3月,桐柏县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河南郑大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周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9.8万元。

十、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畜牧局查处宋某锋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2017年5月,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畜牧局接到养殖户举报,反映使用的豆粕存在质量问题。郸城县畜牧局对豆粕进行抽样检测后,结果显示其粗蛋白指标不合格。郸城县畜牧局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查明该批豆粕来自郑州八堡市场宋某锋,其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豆粕。因涉案金额较大,郸城县畜牧局已经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关键词: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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