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关乎1亿人,在大城市租房也有望落户了!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提到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对于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通知中指出,我国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现今年进城落户1300万人的目标。应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其中,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在大城市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则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同时,通知指出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此外,通知提出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
同时我国将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同时对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省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调整优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创建数量和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