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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独流镇假调料案一审判决 25名造假者获刑

2018-02-27 08:0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案发后,丁国庆、韩西凤等人被警方控制。涉案产品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出铬,检测结果为2.4mg/kg。

铬是一种重金属,国家规定食品中的限量值为0.3mg/kg(鲜乳类)至2mg/kg(鱼贝类)。据媒体报道,长期食用铬超标的食品,会引发多种癌症。

法院认为,丁国庆等人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韩西凤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丁国庆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缓刑。

  假酱油两年销百万元 物流配送全国

  【调查】

新京报记者去年年初调查发现,独流镇大规模的制假窝点被四五家垄断,这些窝点雇用当地人,分散在镇内多个地方隐蔽加工。当地较大的造假窝点,均用福田货车运货,一天出货量差不多五六车。

记者注意到,造假窝点分布到独流的各个地点,到了晚上或者下午,各窝点的货物汇集到一个地方,以此方式分散内险,而造假老板很少在窝点现身。

去年1月11日,记者在独流镇九十堡村一处造假窝点看到,该窝点摆满了灌装封盖未贴标签的“东古酱油”,拐角处堆放着二十多箱已经完成装箱的“东古一品鲜酱油”,以及一堆堆码放整齐的东古酱油外包装纸箱和成桶的色素。

  【判决】

静海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6月份至去年1月份,被告人邢俊成、邢俊伟在独流镇九十堡村、民主街等地雇佣工人用散装酱油加入水、糖色、防腐剂、盐、味精等生产品牌调味品,用食用酒精加水、糖色、味精等生产品牌料酒,用散装鸡精、味精灌入小包装生产品牌鸡精、味精等调味品,并通过物流配送销往北京、包头、哈尔滨、长沙、成都、重庆、武汉等地。

去年,执法人员分别对以上两处生产地点进行检查,当场查扣东古一品鲜酱油、李锦记蒸鱼豉油、美极鲜味汁、龟甲万酱油、海天英标鲜味汁成品,太太乐鸡精包装袋及部分制假原料、设备。经检验,所查扣东古酱油、李锦记蒸鱼豉油、龟甲万酱油、美极鲜味汁、海天英标鲜味汁均系不合格产品。至案发已查明其销售伪劣产品金额为1072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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