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天下人才而用之,促进人才向农村流动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要把培育本土人才与引进外来人才相结合,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构建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打通促进人才向农村、向基层一线流动的通道。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专业人才、科技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机制。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既要真金白银地投入,也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财政投入要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要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等,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
农村金融机构要回归本源。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最终要靠农民,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 人民日报 》( 2018年02月09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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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避免“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