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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扫黑除恶打准"七寸"即打掉"保护伞"

2018-01-29 10:25:26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以反腐和扫黑结合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说到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到反腐红利。”

“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

从某种程度而言,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

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

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尹葵,曾参与查处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尹葵介绍,当地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与该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极大地阻碍了办案工作。在布置抓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政治处某副主任甚至偷偷打电话给黑社会头目通风报信。

“扫黑必须反腐。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来自党政干部的‘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

斩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

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今年八项重点工作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被单独列出。全会公报明确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公司、协会等外衣,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

关键词: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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