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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整改不到位虚报瞒报等或将被量化问责

2018-01-25 09:06:0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环保部要求20个城市在1月25日前完成问题清单的整改。

  “对督办后仍推进缓慢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处罚的,虚报、瞒报问题突出的,未按《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以及其他纳入量化问责情形范围的。”环保部将依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以下简称《量化问责规定》)提出问责建议;同时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由环保部与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政府共同制定的《量化问责规定》,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地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说,《量化问责规定》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有效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尚未有地方被依据《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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