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的是:在不符合相关合作协议及建设合同的情况下,让政府向江湾公司返还拆迁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或由政府回收江湾公司在某工程中应当开发建设的2号、3号、5-3号地块。
最终,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金60万;时延峰犯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缓刑3年。
52岁退居二线,之后闪电落马
上述收钱的张某究竟何许人也?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2015年期间,担任牡丹江市委书记的是张晶川。
此人在资历很老,36岁便出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40岁出头位居正厅级,曾先后担任过三个地级市的党政一把手。
1964年2月出生的他16岁就参加工作,曾在大庆干了20年,先后担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大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大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
2000年,其升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当时他年仅36岁。5年后,张晶川调往黑河,担任市长。
3年后,也就是2008年1月,张晶川转赴牡丹江,先是担任3年市长,后升任市委书记,并在此岗位上待了4年。
也就是在此期间,张晶川先后收受了上述张维修、时延峰等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70余万。
2015年3月,张晶川再次换岗,赴黑龙江又一重地——绥化,担任市委书记。2016年11月9日,他还出席环保督察工作汇报会,9天后就落马。
令人吃惊的是,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时,他的身份变成了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换句话说,此人是“闪退二线”后被查。而事发时,张晶川刚刚52岁。
2016年底,黑龙江省纪委曾对张晶川等市县一把手腐败案进行剖析,发现他们收受礼金问题大多发生在春节期间。
2017年5月公布的双开通报显示,张晶川除了常见的敛财、搞不正当性关系、搞权权交易等,还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与他人串供和隐匿、转移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晶川决定逮捕。目前此案尚无开庭或者宣判的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