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为此积极摸索。2017年6月30日,首届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联席会议在重庆召开,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审议通过《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实施细则》。
长江中游的湖北、江西、湖南在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中也加强合作,联合执法打击在长江干流非法建设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捕捞。
同时,应该清醒认识到,尽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在实践层面,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却依然存在,容不得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年12月22日向四川反馈的督察意见为例。督察组认为,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严峻”。具体而言,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其中,沱江流域内38个省控以上断面IV和V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29.0%上升至2016年的66.7%,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吴晓华认为,沿江各地在做好各自分内工作的基础上,要尽快推动生态利益补偿机制、特别是横向补偿机制的破题,否则,长江经济带难以真正成为有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