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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盐监管职能明年起移交省食药监部门

2017-12-28 21:12:3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12月28日消息(记者 郭翔宇 通讯员 石耀轩)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明年起,广东省各级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12月27日下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盐业集团(广东省盐务局)联合召开全省食盐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盐业集团及其市、县(市、区)分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广州主会场及各地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和省盐业集团副总经理伍茂辉分别就全省食盐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讲话。

广东省盐业集团副总经理伍茂辉表示,广东省各市、县(市、区)盐业主管机构将要按照改革政策规定的时间、程序完成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交接;此外,改革后将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市场巡查,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维护广东省食盐市场秩序稳定。

据悉,12月26日下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盐业集团(省盐务局)进行了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双方签署了《广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协议书》,定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盐业集团(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正式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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