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现已经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取消保送生招生。
2,实施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包括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控制在5%以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特长项目,可以跨设区市实施招生。
3,改革统一招生
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
4,完善中职统一招生平台
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
怎么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为学生创造公平的竞争机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