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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助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提速”

2017-12-22 19:31:1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目前,通过实施“河长制”,江苏还建立了大运河两位省级河长、40位市县级河长,沿线乡、村级河长的五级河长体系,并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拆除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建立了岸线利用准入、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和有效退出机制。

在漕运总督府衙所在地淮安市,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其中明确在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缓冲区内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要求,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报批许可的方案实施。

就在当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护大运河(苏州段)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字,正式写入地方性法规。其中不仅明确了对古城历史河道水系保护,还明确了新建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对雨污合流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明确规定不得排入河道,以保护整个运河水系水质健康。

“我们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文化建设为引领,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促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把江苏大运河建设成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使之成为大运河文化带的样板区和示范段。”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王燕文在12月21日举行的江苏全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坚定表态。

按照部署,江苏省、大运河沿线8个设区市将全部建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各地各部门对大运河沿线河岸整治、生态修复、遗产保护、文化传承、资源利用等工程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据悉,江苏省环保厅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构筑高颜值的生态长廊”为目标,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系列法治保护机制。截至11月底,大运河江苏段38个省考断面水质优三类水比例达到76.3%,全面消除了劣五类断面。通过推动沿线建立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环境司法联动,大力推进大运河保护的长效机制,让这条滋润沿岸人民生活发展的大动脉,绽放出更加耀眼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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