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成都商品住房销售公证摇号选房 全款支付不受优待

2017-11-17 07:01: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7 如何避免摇号选房后转手高卖等虚假认购、投机炒作行为?

成都市房管局: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明确: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该要求明确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对于购房的登记、摇号、合同签订、备案等环节的一致性予以了严格管控,确保公证摇号按序选房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遏制虚假认购、投机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8 发现公证摇号过程中违规行为如何处置?

成都市房管局:将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暂停当期开盘销售商品住房的网签资格,暂停后续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受理,纳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信用黑名单,并在“成都信用网”公开曝光。

该要求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通知》规定的具体处理措施,旨在保障《通知》的切实执行,保障商品住房交易能公开、公平、有序进行,有力净化商品房市场环境。

“公证摇号”何时实施?

成都市房管局:《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公、商业等非商品住房可不实行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赵雅儒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