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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积分入户政策调整征求意见:申请分从60分提高到85分

2017-11-04 19:2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增纳税情况和信用记录等积分指标

根据现行办法,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及职住区域7项积分指标,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积分体系分为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大类共12项指标。基本指标包括文化程度、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年龄,加分指标包括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或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并首次增加减分指标: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其中,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申请人总积分满85分才可申请入户。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则与现行办法相差不大,都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但增加了“使用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指标入户的,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广州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这意味着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学生集体户)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类别人员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和公共集体户的入户地址“兜底”功能,并附上入户流程图,便于群众根据流程指引申办入户。

而针对迁入户政策与计生政策捆绑、落户地址无法“兜底”等问题,征求意见稿则通过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推进落实公共集体户等方式进行政策修订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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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

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

提交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fgwrkc@gz.gov.cn;

2.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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