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此次刑法修改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至此次刑法修改后,中国的死刑罪名降至46个。
刑法的最近一次修订即上述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当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刑法修正案(九)》共52条,对刑法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主要是取消9个较少适用的死刑罪名;完善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法律制度,针对特定情形规定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者假释;取消嫖宿幼女罪名,对此类行为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