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强化国资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贯彻以管资本为主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做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监管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取消、下放、授权43项监管事项。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2015年至今,国资委共出台旨在强化监管的制度文件27件,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为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构建监督工作完整闭环。国资委专门新设三个监督局,增加监督专门力量,与监事会、业务厅局“一前一后”相互配合,形成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监督工作闭环。通过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三个平台”,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同,提升监督效能。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不断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六、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党建工作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决心更加坚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98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党建要求进章程,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坚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从运行机制上保证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的建设成效显著。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国资委党委作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逐步从“软指标”变为“硬约束”。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党务工作力量,目前中央企业集团专职党委(党组)副书记已实现“应配尽配”,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选拔管理不断从严。严格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从严监督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对中央企业抓党建不力、重大资产损失有责、工作不在状态或存在突出问题的20名正职、47名副职进行了组织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央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实现中央企业巡视全覆盖,推动中央企业内部巡视巡察工作,有效发挥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中央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严肃问责,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坚决查处,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
中央企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有力促进了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给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能,大力提升了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下一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