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明,黄某、王某、汤某等人在打工期间相互认识,经常在一起厮混。为了赚快钱,黄某以约2000元左右的价格买了一辆报废的小货车(先后共买了2辆),并纠集王某、汤某四处流窜,盗窃网络基站的备用电池。黄某主要负责踩点和下手盗窃,王某负责望风,汤某负责开车,盗窃所得的电池以约0.2元的价格(小型电池约25KG/块,大型电池约70KG/块)论斤卖给废品收购站的薛某,每次作案非法所得约3000元,3人平分。
据办案民警介绍,黄某、王某、汤某均有犯罪前科,曾分别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王某于今年1月刚刚刑满释放。该团伙作案时非常小心,也非常猖狂,其作案目标一般都选择在山脚等偏僻地段,乘着夜色的掩护,径直使用铁撬将基站的机房门锁暴力破坏,再使用大铁剪将电线切断,剥离备用电池后,装车运走。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