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通知》明确,对自查查实确有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商业银行,必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未反映或自查后仍出现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银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