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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昨天,本市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
朝阳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原队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15年,富鹏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相钦请托朝阳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原队长刘朝凯对该公司违规问题免予处罚,并于2016年春节前送给刘朝凯价值2000元购物卡,刘朝凯收受后用于个人消费。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超标准公务接待
2013年至2015年4月,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郭广生参与或同意北工大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简称“校两办”)在工大建国饭店超标准接待;2014年以来,在未收到公函情况下违规接待35次。此外,经郭广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采用虚构会议方式,支付“校两办”在工大建国饭店欠款。郭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