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过去对政治纪律要求比较抽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抵触的错误言论等,约束更加严格。显然,这些纪律条文后面,都有其人其事背景,是针对具体问题来的。”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
“问责工作也是如此。多年来,除了安全生产、环境事故等,党建工作鲜有问责,以致有的地方政治生态积重难返。”蒋来用认为,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6类“问责情形”,使问责工作回归本位。
坚持问题导向,既是针对管党治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针对制度篱笆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比如,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名称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拓展到全体党员,使之更加全面;内容也大幅精简,将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中,使修订后的《准则》突出正面倡导而不是开列负面清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直面现实的拷问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回答和解决管党治党遇到的问题。”庄德水认为,五年来的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目的,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是永恒的课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正迈着更为坚实的步伐,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