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速发展,难免泥沙俱下,“网络水军”即是一例——他们通过职业化地传播谣言或大量评论牟取利益,却导致大量虚假网络信息蔓延。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规定》还明确要求,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可谓扼住了“网络水军”的命门。
网络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对互联网治理提出挑战——但“难管”不等于“不管”。 下转◆2版
(上接第1版)《规定》关注到正在兴起的评论方式——弹幕,要求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这样的要求对网站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却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近年密集出台,为网络空间健康发展护航。
“把互联网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是必然趋势。”张磊说法治化的互联网空间是自己作为网民所乐见的:“规则是安全的基石,互联网也不例外。”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今年8月初,一张4名中国青年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的照片开始流传,在网上引起网民的一致愤慨与谴责。
上海市公安局立即着手调查,赴四川、浙江、北京等地取证,李某等5人均主动投案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8月23日,李某、高某、项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胡某、刘某因未成年、违法情节显著轻微,被教育训诫。
披上虚拟的外衣,一些网民和企业在网上的行为变得“信马由缰”。“互联网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上海市公安局曾多次查处网络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互联网上的行为同样要守法,警方将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网络也是公共场所正日益成为共识,但这一公共场所与现实中的公共场所的物理区别为执法方式带来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