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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是筐不能啥都装 27省出台信访诉求分类处理规程

2017-09-11 07:57:4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38家市直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本部门依法行政所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27类640项《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清单》。建立信访诉求事前会商定责、甄别分流、事中规范办理、督查督办、事后依法纠错、考核问责6项机制,确保分流导入有序。

创新《行政程序告知书》《行政程序办理进度报告》《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3类行政程序文书,确保导入衔接有据。如今,行政机关《具体行政决定书》正在逐步代替《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信访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正在逐步代替信访复查复核对信访人权利进行救济,司法终结正在逐步代替信访终结。2016年,全市777件信访诉求导入行政处罚、劳动监察、行政确认等行政程序办理。2017年1至8月,按行政程序办理1408件,同比增长81.2%,且均未回流信访渠道,无重复上访。

安徽省由经验管理转向清单管理,由单一渠道转向多种途径,着重解决好分给谁、怎么分、谁来办的问题。2015年底,安徽省13个省直单位出台清单,2016年6月底,全省16个市和10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清单。

人社部认真梳理各种法定途径的法律依据、工作范围和职能边界,列出法定途径清单,形成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保障监察等九类分类处理人社领域信访诉求的法定途径。

对于法定途径的选择由并列管理向梯次管理转变,列出各个法定途径在处理群众诉求方面的先后顺序。例如,对于事实不清、依据充分的侵权案件,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途径解决,实现快速处理。对于争议类事项,引导信访群众能调解的调解,不能调解的进行仲裁。

  信访处理不能代替行政处理

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需要构建规范的工作流程。会议要求,要明确依法分类处理的适用范围。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诉求,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不能纳入普通信访程序处理。对既可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诉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先登记、甄别,再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强调,群众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诉求,只要是属于法定职责范围的,行政机关都要依法处理,决不能因为可以走司法程序就一推了之。要厘清依法履职、适用其他法定程序和适用信访程序的关系。不能为了图省事而用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也不能以没有具体履责程序为由用信访程序代替依法履职。

清单是开展分类处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虽然成果显现,但仍需要不断提升依法分类处理能力水平,促进其全面推开,落到实处。(记者 梁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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