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表示,过去确实对党建经费能干什么“犯嘀咕”,现在看到这个规定,只要依规对照执行,就能够避免“怕出问题而不敢干”。他举例,把党建活动经费分解为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并分别给出详细定义,“灰色地带”就消除了。对于这样实施性的意见,越是规定细致,可操作性就越强。
肖滨说,在“八项规定”实施之前,基层党员干部活动的主要矛盾是规范问题,也因为规范不到位、规定不明晰,出现了不少违规案例。在中央严令之下,“乱”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新的矛盾表现在“静”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面对各种规矩就“迈不开腿,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新规的意义在于让全体党员干部习惯在规矩之下活动,并且确有章可寻,无后顾之忧。
汪玉凯等专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条例的修订实施,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也要习惯在规矩之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