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中的慈善事业仍需“历练”
当慈善事业热度越来越高,社会也在呼唤更加“高质量”的慈善。从善款“去哪儿了”到公众的“慈善素养”,我国慈善事业还面临一些挑战和不足。
“《慈善法》为信息公开设立了专章,体现了政府和公众对于慈善组织透明度的关注。”基金会中心网总裁陶泽表示,“目前,慈善行业透明度的重要性被提升到全新高度。”
根据基金会中心网和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中基透明指数,截至2017年9月5日,中国基金会行业透明度48.42分,距离满分100分还有差距。
专家表示,透明度可谓慈善事业的“健康指数”,《慈善法》对各类慈善组织的信息开放和透明做出了规范和要求,监管部门也要对慈善组织开放信息,让不管是“官办”还是“民办”的慈善组织,都能及时获取第一手慈善资料和信息,在充分透明、开放的信息环境中为慈善事业作贡献。
透明度体现着慈善组织的自治能力。广州市慈善会秘书长、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主任汪中芳直言,我国慈善组织的治理能力总体上还比较弱,目前虽然出现了不少慈善组织,但规模较大的还不多。内部治理能力始终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慈善组织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
汪中芳同时指出,社会公众的慈善观念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慈善的某些常识性认知还缺乏共识。”汪中芳举例道,现在网上个人求助很多,一旦个别求助行为出现问题,有些公众会认为是整个社会的慈善出了问题。还有的公众以为慈善就是捐钱,对慈善涉及的范围和形式理解不足。
全方位助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治理内容更加多样,我们更要依法慈善、科学慈善。”施南昌说道。
施南昌建议,应加大对慈善事业、慈善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提高社会公众对慈善的了解。“这种宣传应包括解释好相应的名词、概念,比如‘慈善信托’是怎么一回事,《慈善法》都做出了哪些规定等等。”
此外,施南昌还特别指出,目前国内有关慈善事业的学术研究还很不够,应鼓励更多的高校、学术机构进行此方面的研究,为我国慈善事业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汪中芳建议,应搭建全社会层面的慈善参与机制,由政府、慈善组织、公众共同努力,形成一个良性的慈善公益事业社会参与机制。“从公众角度讲,也要树立现代慈善观念,慈善是每个人都能量力而行参与其中的事业。”汪中芳说,此外,还可鼓励公众以多元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除了直接为慈善项目捐款,也可尝试做义工,或发挥专长提供公益性专业服务等。
专家还建议,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监督各类慈善活动和行为。让老百姓在捐赠的同时,也可选择负责监督捐赠的机构,只有强化慈善事业的社会监督,慈善组织才会发展得更加健康有序。(记者郭敬丹、吴振东、张建华、林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