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 已公布2134家慈善组织信息 837项公募活动信息
在9月5日第二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民政部今天上午举行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启动平台运行,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主持开通仪式并对平台的持续建设提出要求。
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是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建设的统一信息平台,用于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慈善活动的参与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
《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
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慈善组织登记事项、慈善信托备案事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信息、对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等。
截至今天8时,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已实时公布了全国2134家慈善组织信息、38件慈善信托备案信息,慈善信托合同规模近8.6亿元。其中,517家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在平台上备案发布了837项公开募捐活动信息,展示了1595项慈善项目信息。
据了解, 8月中旬,《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认定或登记慈善组织后,应及时通过信息录入或数据导入方式,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生成该慈善组织账号,发布登记管理机关对该组织的相关公示信息,并通过该平台进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公开募捐活动在线备案。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奖惩等信息,亦应发布。
慈善组织获取账号后,应完善本组织相关公示信息,按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凡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必须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履行募捐备案程序。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詹成付表示,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开通使用,是履行《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的一项实在举措,是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行稳致远的基础性工程,承载着社会各方对公益慈善透明化、法治化发展的美好愿景。做公益慈善,关键要有大爱之心、敬畏之心,切实对社会公众负责。
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让社会公众真实地了解公益慈善、便捷地参与公益慈善、动态地监督公益慈善,是呵护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建设“一张网”、“一个库”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查验慈善信息、便捷慈善活动监督,让整个公益慈善界都“举头三尺有神明”。
据介绍,民政部将以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信任感与满意度为目标,努力把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为“权威、透明、开放、友好、创新”的平台。民政部对各地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的信息统计及工作评估,以该平台为准,要求各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依托该平台填报法定公开信息,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透明度差的慈善组织,将依法纳入执法监察范围。民政部还将进一步征求公众尤其捐赠人对慈善信息的需求,加强版面完善、内容维护与对外客服,扩大慈善文化传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媒体质询。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实现平台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到慈善募捐等领域的“明白账”、“放心账”。
据了解,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域名为http://cishan.chinanpo.gov.cn,也可通过民政部官网(www.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中的“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登录,手机用户还可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慈善中国”栏目登录。(记者 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