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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至7月重要人事任免

2017-09-04 10:51:0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高 媛(女,蒙古族) 任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

韩 耕 任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正局级)

李宝峰 任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于 军 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书记

周立云 任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主任职务

常 卫 任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员会书记

王 风(女) 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职务

仲兆军 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组长职务

邓 京(女) 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副组长职务

张力兵 不再担任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景荪 不再担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姜良栋 不再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李润华 不再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李立国 不再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政治委员职务

滕 健 不再担任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总队(北京警察学院)总队长(院长)职务

于德斌 不再担任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吕先富 不再担任北京市文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耿玉田 不再担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于长辉 不再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季小兵 不再担任北京科技协作中心主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顾 军 不再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

王一俊 不再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

王玉英(女) 不再担任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黄 薇(女) 不再担任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马润海 不再担任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王志鸣 不再担任北京物资学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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