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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现身西安 亮相当天即被叫停(2)

2017-06-29 03:57:30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内有GPS防私用

王刚介绍,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方法是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押金399元,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5公里以内);0.6元/公里(5-10公里);0.7元/公里(10公里以上),前期试运营阶段免费。”

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充满一次电可行驶80千米,最高时速为20千米/小时。王刚还说,为了方便使用,后台会对车辆的电量进行监测,发现需要充电时则会提醒用户暂停使用,随后有工作人员进行充电,“我们在电瓶内安装了GPS定位,确保电瓶和车辆不会被盗取,或被私人占有。”

王刚说,根据他的设想,试运营初期计划投放500辆,也考虑过由个人领用的方式来有针对性的投放,“个人可以上下班使用,只要在需要充电的时候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工作人员会进行日常维护和充电。”王刚说,“尽管刚一露面就被叫停,但我仍然很有信心,下一步会积极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指定停放地点,方便使用和管理维护,不要给城市添乱。”

对于《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我理解的是并没有完全禁止,这说明可以发展,我认为,意见稿也是希望共享单车行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王刚说,据他了解,西安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全国属于第12家,对未来他很有信心。

  知道一下

  共享“小电驴”存隐患 北上广宣布禁止

由摩拜、ofo小黄车们开启的“共享交通工具”出行大幕,正在如火如荼地上演。

继北京、上海等地对共享小电驴纷纷采取限制之后。24日,广州交通部门明确表示,广州不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等助动自行车进行互联网租赁。

广州市交通部门指出,“基于互联网租赁的形式,则增加了拥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因素,增加了安全检查方面的交接,相应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而且目前部分共享小电驴的产品规格已与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有明显差距,比如“电斑马”在最大速度、负重重量等方面均已“超标”。

据此前报道,4月27日,《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结合上海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上海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4月21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考虑到安全隐患大,北京暂不发展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因为电动车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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