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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副局长酒后在会议上胡言乱语 被严重警告(2)

2017-06-23 04:46:26    三湘风纪网  参与评论()人

5、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党支部书记罗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经查,2016年9月17日,罗敏的女儿女婿举行婚礼并举办了婚宴,9月19日,罗敏又以“回门宴”的名义操办酒宴23桌,事前以发请柬等方式邀请18名同事参加,并收受同事礼金2600元,在此期间,罗敏未按规定向组织履行报告手续。株洲市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罗敏党内警告处分。

6、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科原科长王黎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7年3月1日中午,王黎明赴湘潭参加私人宴请,在明知下午市委巡察组要找其谈话的情况下,仍然中餐饮酒。下午在谈话期间,市委巡察组发现其有饮酒迹象,查问之下,王黎明主动承认了中餐饮酒的事实。市人社局党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王黎明诫勉谈话处理,并免去其科长职务。

7、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处处长郭红球、保卫处处长尹长源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郭红球于2006年2月至2012年4月担任湖南汽车职院招生和就业指导处处长,尹长源于2012年4月至2017年1月担任此职务,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二人先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新生录取费共计336100元,并截留在本处室用于发放处室工作人员值班补助、差旅补助、交通补助和节日联欢活动等。株洲市纪委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郭红球、尹长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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