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河南省濮阳县梨园乡梅寨村村干部侵占土地流转资金等问题。2014年5月,梅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梅兴顺伙同村干部张登仁、梅永行、梅存玉、姜明亮、梅永义,通过虚报人口等方式,套取土地流转资金2.51万元并私分。其中,梅兴顺分得1.31万元,其他5人各分得1500元,其余4500元用于6人吃喝。梅兴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张登仁、梅永行、梅存玉、姜明亮、梅永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湖北省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截留套取学生低保和生活补助资金等问题。2005年至2016年,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截留学生低保和生活补助资金152.4万元,虚列学生人数套取生活补助资金24.2万元。2013年至2016年,从截留套取资金中为职工违规发放补助35.4万元,其中,校领导领取8.9万元。原校长刘中华、原副校长周艳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党支部书记印振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前任校长谢池模和副校长李君、吕海武、胡新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刘新洪,副局长马伏秀、周守学,原局长王诗双,原副局长王美年、许树华,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卢圣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社会救助局局长曾令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易卫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广东省吴川市浅水镇石碧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观日侵占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4年8月,张观日指使村出纳蔡水生(非中共党员)将上芦荻、金盖岭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转至蔡水生个人银行账户,至案发,张观日挪用11万元,另有27.81万元两人无法说明去向。此前,2009年9月,张观日擅自将樟谢等5个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10.78万元分给村干部,其本人分得1.19万元。张观日还存在霸占集体土地等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张、蔡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四川省南江县石滩乡铺垭庙村村委会主任兼三社社长岳启全冒领粮食直补款等问题。2004年至2016年,岳启全将他人耕地登记在自己及亲属名下,冒领粮食直补款1.12万元;为自己及亲属多分配集体土地10.3亩,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04万元。岳启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