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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深入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贯彻实施(2)

2017-05-27 17:46:52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凝聚了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来自内地和香港各方面的人士和专家组成,其中香港同胞占了很大的比例。为更广泛地征集民意,在香港还成立了包括社会各界代表及有关外籍人士在内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被誉为“香港有史以来最具规模和代表性的咨询组织”。同时,起草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全文公布基本法草案,面向香港和全国各地广泛征询意见,仅从香港方面就收到近八万份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凝聚共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对载入基本法草案的所有条文、附件和相关文件,都采取全体委员以无记名的方式逐条逐件进行表决,需三分之二多数赞成才能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条文中几乎每一处文字和标点符号都是经过反复讨论才最后敲定,以至整部法律起草时间长达四年零八个月。正是在这样全面、细致、深入的民主协商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得以兼顾,各方面的共识得以凝聚。形象地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是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群体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内地与香港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倍加珍惜。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经历了实践的充分检验,展现出强大生命力。从国家层面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年来,中央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坚定守护者,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积极支持者,是香港同胞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先后任命五任行政长官和历届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接受特别行政区任免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备案,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行使外交权,组建驻港部队履行维护防务职责,并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释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决定权等。特别是近些年,中央人民政府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全面阐述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及其实践取得的巨大成功,起到了正本清源、激浊扬清的作用;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严格依照基本法,作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循序渐进地推进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发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置非法“占中”活动,维护了香港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大局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明确了参选和宣誓就任特别行政区法定职务的法定条件和要求,坚决遏制和打击“港独”势力,维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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