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这些大老虎,为何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4)

2017-05-21 00:59:0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4月18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受贿、行贿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00万。该院查明,2000年至2013年,潘逸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令计划财物,达761万余元。该行贿行为在令计划的判决书也得到了证实,他正是向令计划行贿的4名官员之一(其它3人为李春城、白恩培、霍克)。

这些大老虎,为何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
(令计划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收钱的令计划也是在天津一中院领刑。去年7月4日,该院依法对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同样在天津一中院,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周永康与冀文林身上。2015年6月11日,该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些大老虎,为何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
(周永康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2016年3月30日,还是在天津一中院,海南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204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据媒体报道称,因家贫报考武汉地质学院物探系勘查地球物理专业的冀文林,1998年8月开始追随周永康,任专职秘书,俗称“小秘书”,一直到2007年才离开,并于次年任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关键词:大老虎法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