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杨某为了让张永兵帮他向黄某行贿,在地下车库送给张永兵5万元。
2014年年初的一天,杨某为了让张永兵在温岭湖畔一号项目建筑垃圾处置一事上给予关照,又到张家送上现金10万元。
2011年至2014年见,杨某先后4次送给张永兵28万元。
子女就读得到关照
送上现金20万
2013年的一天,钟某为了感谢张永兵在子女就读一事上的关照,在张永兵的办公室送给他现金20万元。
2014年年,钟某为了感谢张永兵在温岭豪庭苑小区排水管接入市政总管的一事上的关照,送给张永兵现金5万元。
知名企业假装借款
送上75万“利息”
2012年4月26日,浙江爱仕达集团董事长陈某为了与张永兵搞好关系,并求得张永兵对其公司“退二进三”一事上的关照,以公司名义按月息3%向张永兵(以王某的名义出借)借款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张永兵借此名义收受陈某财物人民币75万元(按超过月息2%部分认定受贿数额,利息付至2014年5月)。
拍电影、贷款融资
求帮助送好处
2009年上半年,古今集团执行董事李某某为感谢被告人张永兵在组建金汇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安排一事中的关照,在宴请被告人张永兵的过程中,送给他现金5万元。
2011年下半年,李某某为了感谢张永兵在古今文化创意公司入股温岭村镇银行一事中的关照,在被告人张永兵家的小区门口,送给被告人他现金10万元及几条香烟。
2012年下半年,为感谢张永兵在《牵挂远山》电影拍摄过程中的关照,由李某出面送给张永兵现金6万元。
2014年上半年,李某为感谢张永兵在古今集团贷款融资一事上的关照,在被告人张永兵的办公室送给张永兵现金10万元。同时,李某为感谢并继续让张永兵对古今文化创意园项目给予关照,送给张永兵现金20万元。
……
综上,被告人张永兵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现金共计人民币434万元及香烟等。
终审
借企业钱吃高额利息
法院认定是受贿
一审判决后,张永兵不服上诉。
张永兵和他的辩护人认为,张永兵出借给爱仕达公司的借款不应当认定为受贿;张永兵没有收受其他各笔受贿款项,其中温岭行政大楼在2011年7月份开始就实行严格的安保措施,行贿人不可能未经登记就直接到他的办公室。有部分行贿人称在行贿前与他电话联系不属实,故要求二审法院调取温岭行政大楼的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册及调取行贿人的通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