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法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法院系统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旗帜鲜明、要求明确,标准统一、步调一致。要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实现各项机制常态化运转,切实把整改成果巩固好、落实好。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法院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相关教育培训。
会议强调,要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要树立“一盘棋”思维,坚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时度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新闻宣传部门要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具体管理职责,组织好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应对。政工部门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领导述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着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切实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大对法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取得的成就,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为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宁杰 朱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