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47名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京培训)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近日,来自吉林、江苏、广东、西藏四省区的347名新当选的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2017年第一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为期4天的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安排了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位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学员授课。
为何要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如此“高规格”培训?
郡县治,天下安。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最基层的人大常委会,其工作状况、工作作风,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信心。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一届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据了解,目前,全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一大批没有人大工作经历的县级领导干部通过选举走上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工作岗位。他们面临工作角色和工作方式的重大转换。
“新当选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大都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自己的新岗位职责认识不够全面,帮助他们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是举办学习班的初衷。这也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要求作出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说。
记者了解到,这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还包括人大的组织制度和主要工作制度、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组织、立法、监督、选举、代表等人大工作及其依据的法律制度在学习班中都得到了全面、准确、权威的讲解。
这些课程无疑对帮助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深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准确掌握人大各项工作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彦雄说:“我以前担任过纪委书记、政协主席,做的都是监督工作,一个是纪律监督,一个是民主监督。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后,特别是此次参加学习班,听了关于监督法和人大监督工作、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工作这两方面的辅导报告,感觉人大监督工作的依据不同,监督方式不同,监督程序性更强。”
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宝是第一次接手人大工作,通过学习,他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掌握“五个特性”:熟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使当地工作规划具有科学性;要在党的领导下,体现人事任免的一致性;重大事项决定体现准确性;检查、调查工作具有时效性;人大机关内部自律自查的经常性。
由于不少新当选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此前在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要职,社会上有些错误认识,认为他们现在是“退二线”了。
“领导同志在讲课中告诫我们,绝不能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人大工作任务很繁重,是‘一线’,有时还是‘火线’。决不能有歇歇脚、松松劲的念头,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赵立宝对这些要求也有着深刻体会。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参与的就有96项,其中52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牵头实施。这些工作需要人大系统包括基层人大来贯彻落实。
“增强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履职意识和能力,才能加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更好地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打破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规定,先后在北京举办了7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首次实现了对全国2850多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全覆盖。
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计划从今年开始,在两年内对新当选的全国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再次实现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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