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347名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京培训

2017-05-13 16:36:1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347名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京培训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陈菲、荣启涵)近日,来自吉林、江苏、广东、西藏四省区的347名新当选的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2017年第一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为期4天的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安排了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位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学员授课。

为何要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如此“高规格”培训?

郡县治,天下安。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最基层的人大常委会,其工作状况、工作作风,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信心。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一届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据了解,目前,全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一大批没有人大工作经历的县级领导干部通过选举走上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工作岗位。他们面临工作角色和工作方式的重大转换。

“新当选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大都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自己的新岗位职责认识不够全面,帮助他们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是举办学习班的初衷。这也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要求作出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说。

记者了解到,这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还包括人大的组织制度和主要工作制度、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组织、立法、监督、选举、代表等人大工作及其依据的法律制度在学习班中都得到了全面、准确、权威的讲解。

这些课程无疑对帮助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深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准确掌握人大各项工作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彦雄说:“我以前担任过纪委书记、政协主席,做的都是监督工作,一个是纪律监督,一个是民主监督。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后,特别是此次参加学习班,听了关于监督法和人大监督工作、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工作这两方面的辅导报告,感觉人大监督工作的依据不同,监督方式不同,监督程序性更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