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各城市排查数量差异较大。“2+26”个城市共报送“散乱污”企业数5.6万余家。北京市6196家,天津市8565家,河北省22039家(廊坊市4621家、唐山市592家),山西省1609家(太原市984家、阳泉市161家),山东省5934家(菏泽市1483家、滨州市310家),河南省11700家(濮阳市4924家、郑州市539家)。
环保部已要求督查组督促地方进一步核实“散乱污”企业名单,完善调查表信息,加大排查力度,并按时完成取缔工作。对排查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散乱污”企业数
(数据来自地方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