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两年半,“武爷”流毒为什么仍未肃清?)
“肃清武长顺流毒和影响不彻底,政治生态未修复。”
3月25日的《天津日报》上,整版刊发了“十届市委第十六轮巡视反馈意见”,在向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情况时,巡视组提到了上面这句话。
政知圈(wepolitics)注意到,被称作“津门武爷”的武长顺名字后面,多了“流毒”二字。
一份结果
这场对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开展的专项巡视,时间是在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20日。
巡视结果肯定了成绩,也发现了问题。
对中央三令五申的“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至今没有严格落实,顶风违纪问题还大量存在;对中央和市委多次开展的违规兼职取酬、企业脱钩、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等专项治理不坚决、不彻底,没有见底到位。
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差,弄虚作假,对组织不忠诚。
肃清武长顺流毒和影响不彻底,政治生态未修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问题不绝;党组织功能弱化,好人主义盛行;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
主责意识不强,主体责任缺失缺位;执法不严格规范、数据造假等问题久治不绝。
以“警”敛财、以权谋私问题仍然频发。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
“落马”两年多
要求被肃清“流毒”或“余毒”的,武长顺当然并非第一人。
比如,那个曾多次向中纪委内鬼打探武长顺案相关信息的黄兴国,也被指出要“肃清流毒”。1月11日,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中纪委《关于给予黄兴国开除党籍处分的通知》,此间便提到“要标本兼治、肃清流毒”。他要求从讲政治讲忠诚、维护核心权威的政治站位来深化认识、吸取教训,彻底肃清黄兴国案的恶劣影响。
政知圈注意到,黄兴国落马是在去年9月,而武长顺消失在公众视线外已超过两年半。
2014年7月20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落马的消息在中央纪委官网公布。当年3月至5月,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天津进行巡视,与山西腐败“窝案”、白恩培案等类似,“天津武爷”的问题也是通过巡视发现的。2015年2月13日,武长顺被双开。2016年6月3日,被检方提起公诉。
从“落马”到现在,已达2年半,坊间不少人称,武长顺案子“不简单”。如何不简单,从去年最高检披露的消息中可见端倪:
最高检指定河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却送到郑州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嫌6罪,“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个“特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流毒
对“武爷”流毒的肃清,早就开始。
跟武长顺有关的人确实不少。比如此前中央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披露的那位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再比如江苏省原常委赵少麟之子赵晋。
据财新网报道,“武长顺案涉案金额高达74亿多元,其中个人贪污4亿多元,卖官收入8400万元,行贿1000多万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仅天津市公安系统给武长顺行贿者就有23名”。
在媒体揭底“津门武爷”的同时,纪委肃清“流毒”的步伐也步步展开:
2015年10月15日,天津公安系统庞文升等4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有2人为武长顺实际控制的企业,在获取企业用地、核拨工程资金等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有1人多次通过他人向武长顺行贿,并在武长顺的关照下多次晋升;有1人经武长顺同意或个人擅自决定,多次挪用公司巨额资金。
一年后的2016年12月,天津市通报了对中央第十轮巡视回头看的整改情况,“对涉及武长顺案的108人进行逐人排查,共涉及12名行贿买官人员,分别进行了问责处理。”
不过,在2017年3月25日的这次情况反馈中明确指出,“肃清武长顺流毒和影响不彻底,政治生态未修复”。
何时开庭?
政知圈注意到,武长顺案到现在仍未开庭。
与武长顺落马时间相近的,有白恩培。而且白恩培也是在河南审判的老虎。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终身监禁制度,白恩培成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
“对于白恩培的判决,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十分恶劣,按照刑法,应该判的更重一些。但是考虑白恩培到案以后,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他的认罪认罚态度比较好,并且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的从轻情节,所以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考虑他这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十分严重,所以判处他在缓刑两年到期改为无期徒刑之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今年两会期间,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这样说道。
那么原定去年审理的武长顺案为何仍未开庭?
张立勇表示,“武长顺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还不到位,因为案情比较复杂一些,所以开审前的准备工作用的时间较长,预计今年上半年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