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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向以药补医开刀(政策解读)(2)

2017-03-23 05:35:48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方来英介绍,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计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价格“一升两降”,总体负担不增

在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存在着大型设备检查、化验检验等硬物耗项目价格偏高,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等软服务项目价格偏低的问题。据统计,2015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检查、化验和卫生材料收入占到66%,而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因此,改革的重点是降低以物耗为主的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在本轮改革中,北京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介绍,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现了“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

不过,李素芳也表示,虽然总体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总之,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为保证群众医疗需求,北京市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同时,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也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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