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旭东和其他民警奔赴房山勘查现场,在市环保局、房山区公安分局的大力配合下,迅速立案。1月17日,环境保护支队民警获悉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天津某地,民警们连夜赶赴天津,一夜蹲守,不料却扑了个空。经过再次工作,次日,民警发现嫌疑人在大兴出现,又火速赶回北京,最终将嫌疑人控制,“虽然大家辗转赶路有些劳累,但是顺利完成了抓捕任务,都很振奋。”裴旭东说,与此同时,另一名嫌疑人也在房山被抓获。两人都对非法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环保警察”使命何在?
铁腕打击犯罪保驾正常执法
在此次环食药旅安保总队成立之前,北京市的环境执法任务主要由是市环境监察总队以及各区县的环境监察支队来完成。这支队伍目前共有400余人,与面临的环境执法案件相比,力量捉襟见肘。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赵志威说,去年全市共立案环境违法案件3495起,其中80%以上的案件主体都是小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环保意识弱,环保投入少,守法意识差,时而出现偷排污染以及抗拒执法等情况。就在去年的一个深夜,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队员蔡金娜等人就被围困在一家大门反锁的工厂院内,院内还有两条狂吠的狼狗,情况一度非常危险,“我们非常期望能有民警为我们的正常执法保驾护航。”监察总队综合科科长王延奎说。
事实上,警方参与甚至主导侦破环境违法案件、铁腕打击犯罪还有与生俱来的优势。本报曾经连续报道新街口地区一家金店排放废气,当地环保部门多次蹲守检查,困难重重,甚至遭遇“敲门不开,喊话不理”的情况,“如果警方介入,取证工作就会容易得多。”王延奎说,此外警方在固定证据方面也更有优势,“至少他们控制了嫌疑人,一些证据‘数字’就不会莫名其妙地忽然回归正常。”
下一步将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赵志威告诉记者,目前市环境监察总队已经和环食药旅安保总队建立起了衔接配合机制,加快推动工作对接合作,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仅春节假期结束后,双方就已经多次开展调研座谈。
据了解,双方讨论并明确了近期需落实的三项重点工作,包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贯穿全年的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还有加强双方的业务培训交流,梳理扩大案源,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此外双方还将进一步强化执法衔接配合,在重大案件会商、案件信息共享、紧急案件联合侦办、应急快速响应等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赵志威表示,目前已经初定双方要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市环境监察总队驻地将专门腾出一个办公室,供“环保警察”入驻办公。
北京警方也提示广大市民,如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市民或群众可拨打北京市环保局“12369”电话举报。如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拨打“110”电话报警。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规定检察院发现环保部门不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可以派员查询、调阅有关案件材料,认为涉嫌环境犯罪应当移送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检察意见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该办法强调,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同时,公安机关、检察院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环保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或者技术支持的,环保部门应当按照上述部门刑事案件办理的法定时限要求积极协助,及时提供现场勘验、环境监测及认定意见。
本报记者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