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
今晚央视8点继续推出中纪委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以下为节选:
在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具有共性的问题,往往就是风险点的所在。除了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另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以职务影响力谋私。在中央纪委查处的17名机关干部中,不少人都在自己所联系的地区,把谋利空间延伸到了纪检之外的领域。由于手握执纪监督权,使得他们成为别有用心的人重点“围猎”的对象。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2014年被免职调查。他曾经在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长期联系山西,而他的问题也主要出在山西。
曹春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曹立新他在联系的地区办了很多大案要案,是有相当影响力的,一些各怀心思的人纷纷地去拉拢和腐蚀他。
曹立新曾经是一名优秀的纪检干部,2008年的9.8山西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他是主要调查人员之一,在山西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他也曾经对自己严格要求,但遗憾的是,后来却逐渐放松警惕,最终自身也全面“溃坝”。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自己的问题的发生确实是从这些小事,从吃喝,从收小的购物卡,从这些事情开始。教训也是非常沉痛的,深刻的,现在非常后悔,非常后悔。
曹立新联系山西期间,正处于山西政治生态恶化的时期。对于一些人想和自己拉近关系,曹立新并非完全没有警惕,也曾经抵制过一些诱惑,但对于一些饭局吃请,他觉得碍于情面也不好拒绝。而后来主要的行贿人,几乎都是通过饭局结识他的。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深入到地方来开展工作,特别涉及工作对象的,包括吃请,包括聚会,包括一块喝茶这些事情是绝对应该是不应该参加,我就是后面没有坚持不懈把这样的事情做好,现在非常后悔,悔之晚矣。
这样的饭局绝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不少人怀着各自的心思而来。冯朝辉就是其中之一,他结交曹立新,打一开始就目的明确帮助自己晋升职务。
冯朝辉(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想一定把自己和他的感情也好关系也好拉近。经过临汾这个襄汾溃坝事件,他在这负责查办这个案子,在山西的影响已经很大了。只要他愿意给山西省的任何一个领导打个招呼,那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饭局上结识曹立新后,冯朝辉经常找各种机会和他见面,从吃饭喝茶,到过年过节送卡送物,直到有一次直接送了十万块钱。
冯朝辉(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当时也是死活不要,但是也是禁不住我硬劝,给他扔到车上我就走了嘛。
收下了第一个10万,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到曹立新被调查时,已经先后多次收受冯朝辉的钱财,而冯朝辉也通过他打招呼,获得了职务上的提拔。最终,冯朝辉因其它问题被调查,也把曹立新交代了出来。
曹立新(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从客观这个角度上那是次要的,更主要我觉得还是主观上出了问题了。私心在作怪还是考虑到利益了,当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责任。在一生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是非常大的,毁灭性的。
思想的堤坝一旦开了口子,溃坝的速度就是惊人的。曹立新卷入污泥浊水之中,越陷越深,违纪违法事实包括收受好处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甚至帮助他人逃避调查等情形。
曹春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干部出问题组织肯定是有责任的,曹立新在山西长期出差办案,确实对他的监管还是存在空白的,当时客观上形成了一个机关管不着、地方不敢管的这么一种状态。一个纪检干部长期联系一个地区或者长期联系一个部门,时间久了的话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肆无忌惮。
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央纪委制定了各种具体规定,对机关干部在地方的行为作出明确约束。
张越(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工作对象交往;不得向联系地区发布指示,答复有关的咨询和请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进行联系。通过这些具体的规定,就在我们的干部和联系地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防火隔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