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开展试点工作
全国选取百个县市区
据了解,制定《实施细则》是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国务院各部门要就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
《实施细则》强调,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通过两年时间形成县乡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政策解读
实行“谁起草谁解读”
《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政策解读,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敢于担当,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
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回应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及时研判处置,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
要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此外,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平台建设
用全媒体做好政务公开
《实施细则》还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
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同时,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问责。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