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 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利用移动客户端、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 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通834个贫困县的远程医疗系统。推进居民健康卡、社 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强军地信息衔接、互联互通,推动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服务。合理调配医疗资源, 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八)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23。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推 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交流、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办医连锁经 营、树立品牌、集团发展,提供高端服务以及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按有关规定建立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 构。
24。加强规范管理。推行属地化管理,加强全行业监管,对所有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从业行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 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三、加大推广力度,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推广深化医改经验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医改经验,深入研究领会改革思路、步骤和方法,将推广相关改 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加大改革力度。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 改革有效实施路径,明确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实施改革精细化管理,鼓励区域联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机 制保障,培育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加强对推广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简政放权相关要求,按照职责加强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 关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经验推广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总结各地创造的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把改革成果总结 好、巩固好、发展好。
(四)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鲜活的医改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