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起,环境保护部相继派出12个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等省市的重点地区开展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相关城市加强应对,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如天津市各委办局派出20余个督查组进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督查,河北省唐山市采取烧结机停产、单双号限行等强化措施。现场检查发现,各地在应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普遍存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不足、响应级别偏低、一些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完善、同时一些企业排放问题仍较突出。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柴发合研究员提出,自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PM2.5浓度总体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数也明显减少,但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并不明显。要提高冬季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特别要关注居民燃煤散烧、供暖设施起炉过程、秸秆露天焚烧等污染防控。
目前,环境保护部针对京津冀地区已经采取了三大措施: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重污染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特别是大规模用电和天然气替代散煤),以确保北京及周边城市不会出现极重污染“爆表”现象。但其他地区缺乏重大减排措施支撑,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若不提前采取更加有力的应急管控措施,仍有出现“爆表”的可能。
二是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此次重污染过程从东北地区的哈尔滨开始,沿哈大线一路向西南偏南方向传输,直至山东半岛、江苏和安徽北部,波及6个省30多个城市,跨越1600多公里。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在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仅明确了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但未规定其导致的区域性大气污染责任。对这种情况要有法律条款,有问责的要求。同时,建立区域性的大气环境管理机构,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厘清各地相互影响,切实落实责任,才能有效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三是尽快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根本目标,降低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门槛,提升预测预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措施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做到应急措施的有效减排。如遇到极重污染天气,要立即启动有效的管控措施,切实将污染峰值削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