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起案件则涉及煤炭收购:
2004年,为解决榆林市神东多经矿建公司沫煤销售问题,这家公司委托一名代理人联系到王荣泽,请托帮忙收购所产工程煤,王荣泽同意收购。
此后这名代理人先后两次送给王荣泽共计120万元。
粉巷君(微信ID:粉巷财经)梳理王荣泽的16桩受贿罪中,围绕煤炭领域,涉及“煤炭购买、铁路运输、工程承包、房屋租赁、职务晋升、股权转让”6个领域,共计受贿1082.377万元。
两期“高价”受贿案,累计收340万
另外两起王荣泽的受贿案件,因为受贿金额巨大,在王荣泽16桩“罪状”中极为显眼。
榆林市鼎上鲜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得知榆神煤炭公司欲将榆神煤炭大厦负一层至五层楼房外租,便找到王荣泽,表达了承租意愿。
2012年8月,这家公司负责人送给王荣泽现金美元30万元,王荣泽予以收受。后榆神煤炭公司召开讨论楼房租赁事宜时,王荣泽推荐了鼎上鲜餐饮公司。
粉巷君(微信ID:粉巷财经)将这笔钱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可合计人民币约190万元。
2011年,榆神煤炭公司控股公司陕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欲将其持有的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44%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谈判过程中,包头鸿泰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欲将其所持有的鸿泰煤电公司7%的股权予以转让,这样就可以随大股东实现高价转让股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求王荣泽在“谈判过程中尽力抬高股权转让价格”,并许诺事成后感谢王荣泽。
2011年4月18日,银河投资公司果然以高于最初的出价将44%的股权转让,同年6月23日,上述负责人将其公司持有的7%的股权高价转让给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事后,王荣泽累计收到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