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党上下只有牢记党的宗旨,确保党的作风好、精神面貌好、领导坚强有力,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等新矛盾、生态环境恶化等新问题,实现“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带领人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在全面深化改革大潮前,我们党只有始终保持先进性,冲破思想观念束缚,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才能把握改革的方向,推动实现改革各项目标,保证改革不走神、不走题、不走样,有定力、有合力、有活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正如十八届六中全会在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时提出的那样:“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这是一场永不停歇的赶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彰显法治的精神、创新的意识、为民的情怀、改革的办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舆论普遍认为,这将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根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在全面依法治国大格局下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进行了明确阐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又在内涵与实践上统一于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
“依纪依规治党,既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的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
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筑牢宗旨意识的关键一着——
金秋时节,河北新河申家庄村,千亩连片葡萄园硕果累累。
6年前,这里破败不堪,盗窃频发,村民矛盾不断。长年在外做生意的史凤水在村民邀请下回来担任村支书。
面对眼前的困难,史凤水从抓基层党组织开始,一改涣散的干部状态,把党的领导融入生产队,大力发展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走上“支部 合作社 社员”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迅速带领全村脱贫致富。
把脱贫攻坚作为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把基层一线作为为民服务的“主战场”,把百姓口碑作为党绩政绩的“金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员在带领群众脱贫奔小康过程中不断筑牢宗旨意识。